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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铁岭县纪委监委创新运用“3+3+3”工作法,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机制、做好结合融合,以严明纪律护航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压实“三方面责任”
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夯实“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基础,明确县级主导、乡镇主抓、村级落实的责任链条,推动整治工作各项部署落实落细。压实监管责任,围绕5方面整治重点,细化15项工作任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监督台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将整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推动职能部门监管到位、执法到位。压实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以“协作区”为单位,明确乡镇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责,紧盯乡村振兴领域做选择、搞变通、不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聚焦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方面存在的索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以高质效监督推动专项整治高质量开展。
推动“三个融合”
推动各类监督有效融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和乡镇纪委“靠前”监督作用,深化巡察监督,将对村巡察纳入巡察工作重点。深化“四项监督”贯通衔接,以“三联单”制度为载体,加强与审计、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的信息共享、数据互联力度,确保工作实效。推动部门协作有效融合,积极探索与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统计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整治,充分运用监督成果,形成衔接有序、互为补充、协同联动的综合治理链条。推动与其他重点工作有效融合,将专项整治与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民生保障等工作有效对接,与正在开展的“三个万件”监督行动、“微腐败”大清扫、农村“三资”整治等工作充分结合、协同推进。
建立“三项机制”
问题线索排查机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受理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起底排查,建立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回头看”工作台账,指定专人盯账、督账、销账。充分发挥“阳光三务”APP、12345热线等便民监督载体作用,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抓实自查自纠,摸清问题底数,不留盲区死角。建立查改治一体推进机制,统筹案件数量质量分量,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既要严查腐败问题,又要深纠作风问题,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修补监督漏洞,确保问题彻底终结。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半年报告”机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对阶段性成果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公开晾晒,推动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取得实效。
来源 ▏铁岭县纪委监委
编辑 ▏郎欣颖 责任编辑 ▏江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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